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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8更新】電動車稅務及牌照優惠
電動車購車可享的稅務及牌照優惠分列如下:
一、牌照稅優惠:免徵期限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。
二、燃料稅優惠:「完全以電能為動力」之電動汽車免徵燃料稅。
三、貨物稅優惠:
a. 購買「完全以電能為動力」之電動車輛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,可享受貨物稅減免優惠。完稅價格在 140 萬元以下之電動車可免徵貨物稅,價值新台幣 140 萬元以上的電動車,140 萬以下部分仍免徵貨物稅;超過 140 萬元的部分,減半徵收貨物稅。優惠期限至110 年 12 月 31 日止。
b. 油電混合動力車輛,完稅價格低於新台幣100萬元並符合財務部公告之標準者,按貨物稅率(小客車2000cc以下者,從價徵收25%;超過2000cc者,從價徵收30%)減半徵收。
財政部公告之標準者:
甲、完稅價格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下。
乙、汽缸排氣量在3,000立方公分以下。
丙、油耗值每公升達19公里。
丁、碳排放量每公里在120公克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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